菠菜担保评级网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8〕11号)和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菠菜担保评级网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学院人事干部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具有生机与活力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强化学院管理工作,保持学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交流轮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 新、刘国华
副组长:陈 涛
成 员:贺 华、陈翠兰、左利利、徐庆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陈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竞聘方式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只竞争职级资格不竞争具体岗位,具体岗位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筹。个人在申报填表时,可填写1-2个具体岗位。
六、任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我院现在职教职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改革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
正职55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职50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委书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可放宽至36岁。
(三)学历、职称及资历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竞聘正职岗位,一般要求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硕士学位、副高职称、有3年管理工作岗位经历的,或者博士学位、3年以上(含3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也可参与竞聘。
担任系部主任、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正职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副高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竞聘团委书记提名人选须有3年以上(含3年)团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
3、竞聘副职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和助教(助理)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3年以上(含3年)副科级职位任职经历。
竞聘教务处、教学系部副职岗位,还须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教学工作岗位经历。
4、竞聘党务工作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竞聘党总支副书记提名人选须3年以上党龄。
5、以上年龄、学历、职称等年限的计算日期,均到2013年1月1日止。
七、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竞聘程序
1、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由院领导做动员报告,引导教职工积极参与竞聘上岗的各项工作。
2、公布方案
在学院网站和两个校区公布《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3、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是符合条件人员可志愿报名,报名时须交学历、学位、职称复印件,审核原件,并填写《竞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和表格。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4、竞聘演讲
召开竞聘演讲大会,竞聘者作竞聘演讲。正职竞聘者演讲不超过8分钟,副职竞聘者演讲不超过5分钟。竞聘者在演讲大会前一天上午10:00-12:00到学院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演讲主题,演说顺序由竞聘者抽签决定。
5、民主推荐
参加大会、听取演讲和民主推荐的人员:全体院领导、现任中层干部、教代会代表。
6、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竞聘者现实表现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入围考察人选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
7、组织考察
在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学院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8、党委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竞聘者现实表现及考察情况,结合相关职位任职要求进行综合考虑,研究决定每个职位拟任人选。
9、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中层正职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11、领导谈话
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
12、发文聘用
八、其他事项和说明
1、实行干部岗位交流。现担任中层干部职务,如果再次竞聘中层干部岗位,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
2、实行干部任期制。中层干部本届任职为三年。所有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者留任,聘期三年,任职时间从聘任试用之日算起。
3、凡符合本次竞聘任职条件的现职中层干部,如本人不报名参加竞聘,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聘上岗权利,将不作为本次选聘对象。
4、党政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有以上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党政职能部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5、在聘任期间,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工作表现可调整竞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交流、轮岗、解聘等决定。凡不服从组织安排和不按时到岗的竞聘人员,学院将视作放弃竞聘。
6、学院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中层干部的配备,中层干部可以兼任两个岗位。个别岗位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个别正职岗位若无合适人选,可改为副职岗位配备。党团干部职务任命还应按《党章》、《团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人、聘用人员竞聘上岗,聘期内享受学院中层干部同等待遇(市委组织部不予备案)。不具备3年正科任职经历竞上正职职位者,享受中层干部同等待遇,但市委组织部暂不备案,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者再予备案。
九、工作纪律
1、干部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各部门原中层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新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中层干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参加竞聘的干部,在竞聘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违纪者取消其竞聘资格。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及不正之风。对竞聘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